信息编号: | 236601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栟茶镇2015年苗圃式租地造林工程新一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如东县栟茶镇2015年苗圃式租地造林工程; 1.2工程地点:栟茶镇相关村。 1.3造林标准要求:栟茶镇西外环路两侧各20米—40米宽的绿化带,总面积约60亩—100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实行主栽品种与套夹种小苗结合型苗圃式造林。苗木主栽品种榉树(米径5cm)、香樟(米径5cm)、女贞(米径5cm)、栾树(米径5cm)、银杏(米径5cm),株行距为3米×4米,套夹种小苗品种承租者自行选择,并负责栽后管护,确保所栽植面积不少于实际交地面积,要求当年苗木成活率与保存率均达95%以上,造林面积每年核实率达100%,从第二年起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达100%,确保每年通过县级验收。 1.4承租费用结算:所有栽植苗木为承租者投资,镇、村与承租老板签订13年承租合同(2014年11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承租者按土地年租金每年每亩600元上交村经济合作社。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于当年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期间,政府根据建设需要用地,承租者必须服从需要,将所需用地上的苗木自行处置,同时终止所租用土地的年租金上交。租期到期后,依据当时实际情况,仍实施租地造林的承租者可以优先续包。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艺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在南通市范围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苗圃、苗木基地。 (2)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栟茶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县三人院东隔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苗圃、苗木基地必须是经营者本人来报名);(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苗圃、苗木基地不作要求); (4)法人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 (5)类似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均加盖企业公章、重复复印件无效,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5.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栟茶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县三人院东隔壁);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 贰佰元 ,在报名时现场收取。 6.招标人: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兴山,联系电话:13962742593。镇交易中心联系人:蒋泳波,联系电话:0513—80862685。 |
报名期限: | 2015/3/25至 20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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