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悦龙新区飞龙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HSJJ20150311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悦龙新区飞龙路绿化工程 已由 彭发改发【2014】19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 资金来源 县财政补助及自筹 ,招标代理单位为 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悦龙新区行政中心前侧,飞龙路两侧 2.2项目概况:绿化用地整理76001立方米。绿化总面积95115平方米,其中:行政中心前侧道路绿化3003平方米,飞龙路两侧绿化80000平方米,博物馆周边护坡绿化5315平方米,悦龙大道与盘龙西路南侧护坡绿化2629平方米,悦龙大道与龙涎西路之间护坡绿化4168平方米。栽植云杉、樟子松、白蜡、国槐等树种,并配套灌溉设施。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外地企业需提供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将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绿化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另收取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阳县 地 址:北京中路世纪小区8-3-101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 系 人:李响 电 话:13639547987 电 话:0951-3978852 传 真: 传 真:0951-39788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11921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