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河道署修缮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HBZJ-BD-2015N027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保市水利【2014】387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保定 招标内容: 保定市清河道署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保定市清河道署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HBZJ-BD-2015N027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文号:冀文物发〔2014〕310号,冀文物发〔2015〕42号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保定 1、招标条件 保定市清河道署修缮工程已由河北省文物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冀文物发〔2014〕310号,冀文物发〔2015〕42号,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保定市水利局清河道署修缮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国内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河道署修缮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市; (3)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840平方米的清河道署修缮工程。 (4)招标内容:第一标段:清河道署修缮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本次招标监理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经历,或12年以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并主持过5项以上国家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取得《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第二标段: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企业近10年承担过1项以上通过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验收的国家级重点文物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2015年3月26日至4月1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第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类似业绩(需提供企业近10年内1项以上通过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验收的国家级重点文物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业绩合同)、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质原件须复印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我公司备案;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水利局清河道署修缮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秦保革 电 话:0312-58815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7A层05室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陈天骥 电 话:0312-2199590/15830157214 传 真:0312-2199590 电子邮箱:hebeizhongji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