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小型工程】洪泽湖湿地公园鱼类展示馆周边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次) 项目编号:LYGGZY【2015】 08 号 (资格后审) 泗洪洪泽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洪泽湖湿地鱼类展示馆绿化节点调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泗洪县 1.2项目规模:发包价:43.2万元 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绿化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投标人5家及以下使用抽签箱抽取,投标人5家以上使用摇号机抽取);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经审计合格后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需提供网上打印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并盖单位公章,如江苏省可查询网址:www.jscons.gov.cn,复查结论为“合格”的,即为核查合格;未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企业可取消本条) 5.9具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信用管理手册》或《信用核准书》,如单位没有书面手册,可从网上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0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泗洪县检察院联系方式:泗洪县检察院预防科501房间 联系电话0527-86302306);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泗洪县富园天郡), 6.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开标之日前,到泗洪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站(湿地公园内博物馆二楼)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现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已全额缴纳年度的诚信保证金可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洪泽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公园 联系人:张士海 电 话:139514570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泗洪县富园天郡东大门北侧 联系人: 刘恒阳 电 话:1505102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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