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西S215线北流至宝圩公路绿化美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6829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西
工程名称:

广西S215线北流至宝圩公路绿化美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15 线北流至宝圩公路绿化美化工程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玉林路管理局 2015 年养护计划安排 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中央专项支付资金及玉林公路管理局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广西北流市境内。起点名称为从宝线路口,桩号为 K0+000 ,终点名称为广东宝圩交界,桩号为 K73+335 ,路线全长 73.335km ,建设里程 73.335 km 。

招标的范围:公路两侧绿化、绿化景观小品、乔灌木种植等。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1.5 个月,投资约 100 万元左右。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度

( 公里 )

铺植草皮

( 平方米 )

绿化景观小品

( 平方米 )

乔、灌木种植(株)

1

K0+000 ~ K73+335

73.335

165

1598

1456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过去 3 年中(指 2012 年 ~2014 年)至少完成一个公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且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或 A 级、 B 级、 C 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招标的标段投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 2011 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 [2011]113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 2013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4]40 号)相关规定执行。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至 2015 年 4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 844 号美东小区 4 楼),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③ 拟投入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复印件; ④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的身份证、拟投入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考核 C 证复印件,项目建造师、项目总工、五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 2015 年 1-3 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任何代替资料无效);以上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原件须与复印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⑤ 根据玉办发 [2011]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取得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入本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材料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拟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30 10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00 分至 10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玉林市广场东路 844 号美东小区 4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 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罗 工 李 工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 288 号 电 话: 0775-2822107

传 真: 0775 — 2817875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丘 帆

地 址:玉林市百利街 11 号 电 话: 0775-2672976 传 真: 0775-2672975

招标人指定账户及购买招标文件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

开户银行:工行玉林市县西支行

账 号: 2111702209249000181

报名期限: 2015/3/27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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