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02015060001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丰县寇河景观带西段绿化工程已由西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西丰县寇河景观带西段绿化工程。 2.2工程规模:全长3602米,绿化面积5.2万㎡。 2.3建设地点:西丰县滨河北路西段。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景观带绿化工程施工。 2.6工期要求:2015年5月1日开工至2015年7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8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第二个工作日16时前到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如不递交,视为投标报名无效。外省、市投标人在开标前要求提供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入境备案证明,作为投标准入的有效证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0日13:30时整,地点为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西丰县六安新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西丰县 联 系 人:刘恩惠 联系电话:024-77853669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诚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瑞龙小区9号楼(火车站北约500米处) 邮 编:112000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24-74855397 传 真:024-74855396 电子邮件:TLCCZB@163.COM 开户银行:铁岭银行广合支行 账 号:020120090000151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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