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金源路、新安路(北段)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6852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金源路、新安路(北段)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0623-1575N2108140 
1.招标条件 
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金源路、新安路(北段)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松[2014]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市金源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金源路、新安路(北段)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址:位于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金源路南起松枫路,北至松木污水处理厂;新安路(北段)南起上倪路,北至友谊路。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金源路提质改造路段全长3.5千米,新安路(北段)提质改造路段全长0.8千米。建设道路的绿化及人行道铺装工程、路面沥青黑化工程,绿化面积约76040.8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约25242.2平方米,路面沥青黑化面积约42758.14平方米。 
2.4工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道路的绿化及人行道铺装工程、路面沥青黑化工程等,具体详细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计划投资:约29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下午5:00时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金源路、新安路(北段)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 0142 1000 4190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企业社保登记证、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可查的网址及密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⑩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企业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无在建项目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上须有可查询证实的联系人姓名和固定电话)、湖南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和该网页页面查询内容打印资料。上述要求携带的资料中(①和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⑨、⑩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1楼)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施工图纸押金2000元/套,中标单位售后不退,未中标单位无损退还。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企业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和衡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金源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松木经济开发区创业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734572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周先生、许先生
 电    话:0731-84522708、13507349475
 传    真:0731-84558977
 邮    箱:hnzb8@126.com

报名期限: 2015/3/30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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