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积公路高新区至红石崖段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5/3/30公告号:2015-070g 项目名称:双积公路高新区至红石崖段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双积公路(高新区至红石崖段) 资金来源:其他出资比例: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筹措全部资金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绿化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140909万元工程造价:554.4841万元 技术等级:工程规模:25.019公里 计划文号:青交规划[2009]167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建设单位: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祝玉巍、贺剑飞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8969775 招标单位: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祝玉巍、贺剑飞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896977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嘉嘉、刘洁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0793235-85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双积公路高新区至红石崖段工程始于火炬大道与岙东路交点,终点接黄岛区已建昆仑山路,是环湾交通规划常速内环双埠-积米崖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全长长25.019公里,其中新建道路21.603公里,改建韶海路0.133公里,利用原有韶海路3.283公里。公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路/小时,K0+000~K7+650段路基宽度26.5米,K7+650~K25+018.8段路基宽度24.5米。 招标范围:中央分隔带、护坡道、碎落台和公路征地界至填方路基边沟外边缘线的绿化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K0+000~K12+100,路线全长约12.1公里,建安工程费242.6122万元 二标段:K13+980~K25+018.9 ,路线全长约11.04公里,建安工程费311.8719万元。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1:一标段12.1公里K0+000~K12+100施工-绿化工程 2:二标段11.04公里K13+980~K25+018.9施工-绿化工程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安全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四)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七)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八)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九)同类工程的界定: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公路绿化施工项目;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3月30日9时至2015年4月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3月30日9时至2015年4月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六 、其他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