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高原路(宝粮中路—旺旺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4]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原路(宝粮中路—旺旺路)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高塘岭街道,北起宝粮中路,南止于旺旺路。 3 建设规模:高原路(宝粮中路-旺旺路)道路工程全长795.234m,为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Km/h,路幅宽度为36m,双向6车道。工程造价约2809万元; 4、 招标范围:包括高原路(宝粮中路—旺旺路)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工程、人行道、路缘石、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5、工 期:210天(日历日)。 6、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市政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的要求(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2014年12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6、在湖南省地区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 10、近三年内(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含)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起至2015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3、报名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报名单位一致)、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本招标项目专业相一致); (6)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原件(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连续6个月),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视为不合格; (9)湖南省以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原件及相应的查询网站。 (11)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
(12)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账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高原路道路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高原路道路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17:00时止在投标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标资料。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及技术标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邮件方式提出(2653850854@qq.com),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书面形式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书面形式发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室: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省内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工务局 地 点:望城区高塘岭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小姐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5栋10楼 电 话:18975885919 传 真:0731-8888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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