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石河街道黄旗屯生态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石河街道黄旗屯生态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二、 招标编号:TLCG2015-0356 三、 项目地点:石河街道黄旗屯社区 四、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 工 期:30日历天 六、采购预算:1292.8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华山松、云杉、法桐、银杏、金叶复叶槭等。栽植株数共计71135株,绿篱302平方米。更换种植土9717立方米及部分土石方、铺装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八、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④外埠企业在开标前需办理好入辽备案手续,方可进行投标。 注:①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指定账户。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以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单位为主体。 (二)项目负责人须取得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截止报名前至少3个月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有效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九、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保险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公休日休息),报名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0日13:00,开标地点: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普湾广场1号) 十二、招标人:石河街道办事处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 系 人:吕顺朋 电 话:0411-84350102、87635377 传 真(自动):0411-84651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