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八街、开十一街道路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八街、开十一街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3]469号、[2014]3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独立标段(SG01),招标内容:道路绿化和铺装工程,绿化面积7170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2015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9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冬梅 电 话:0431-81331202 0431-813312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保娜 电 话:0431-81172318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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