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对金城江区五圩镇拔旺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金城江区五圩镇拔旺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GXDYZC—2015(HC)--03 二、竞标内容: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施工企业。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是企业2014年9~12月交纳养老保险的人员。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评标办法和标准:合理低价法。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 3 月 30 日至2015年 4 月 3 日止(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分公司(河池市同德路36号二楼)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六、截标和谈判时间及地点:2015年 4 月 8 日下午15时30分整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分公司(河池市同德路36号二楼)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递交方式:将竞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到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银行账号:615865574841;联系电话:0772-3353189。 说明:(1)竞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号汇出的,投标人提交的银行进账单交款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竞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2)竞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缴纳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帐户(以到账为准)。款项来源请注明“保证金”字样和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3)银行进账单作为竞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标时需提交原件审验。 八、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采购人: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分公司 邮编:547000 地址:河池市同德路36号二楼 联系人:韦祎 电话/传真:0778-2301599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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