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15年行政事务业务二次集中招标第一采气厂2015年绿化维护维修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5-0062693-CQYT-0003220 |
一. 招标条件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属于2015年第一采气厂绿化维护维修项目,主要内容为: ①陕西省靖边县长庆基地采气一厂办公及生活小区补种丰华月季(品种为2—3年生丰花马海木)4500株、植白蜡8株(胸径10cm)、种植山楂树(树径8cm)1株、枣树(树经8cm)1株、杏树5株(树经8cm); ②陕西省靖边县城北采气一厂第一净化厂补栽月季(品种为2—3年生丰花马海木)2000株、四季玫瑰(品种为2—3年生)2000株、锦带2000株、更换草坪3260m2(铲除的旧草坪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种植针叶草坪换土1304m3(0.4m厚)、更换喷灌6990m2(喷洒半径3米美国雨鸟喷头、管材为UPVC、手把式蝶阀)、沙地柏2000株(2-3年生带土培); ③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纳林河镇清水湾村采气一厂第二净化厂及北区倒班点补栽月季(品种为2—3年生丰花马海木)3500株、锦带1500株、水蜡500株(2-3年生带土培)、更换草坪6558m2(铲除的旧草坪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换土2354m3(0.4m厚)、铺草皮1300m2; ④陕西省安塞县化子平镇鲍家营村采气一厂第三净化厂及南区倒班点补栽月季(品种为2—3年生丰花马海木)1500株、爬山虎300颗; ⑤陕西省志丹县张沟门村采气一厂第四净化厂种植水蜡26600株(2-3年生带土培)、杏树30株; ⑥陕西省志丹县双河区采气一厂第四净化厂倒班点种植云杉65棵(高2.5米)、白皮松2棵(高2.5米)、樟子松159棵(高2.5米)、杜松8棵(高2.5米)、国槐60棵(胸径10cm)、新疆杨152棵(胸径8cm)、银杏6棵(胸径10cm)、白蜡55棵(胸径10cm)、刺柏37棵(高2.5米)、银花18棵(胸径8cm)、枣树8棵、杏树13棵、山楂树6棵(胸径8cm)、榆叶梅28棵(胸径5cm)、丛生木槿14棵(高1.5米)、丛生紫荆36棵(胸径5cm)、红叶李20棵(胸径6cm)、丁香1500棵(高1.2米)、红瑞木1500棵(高1.2米)、金叶女贞6250株(2-3年生带土培)、连翘2100株(高1.5米)、水蜡4800株(2-3年生带土培)紫叶小檗15000株(2-3年生带土培)、月季(品种为2—3年生丰花马海木)6000株、马莲1000株、八宝景天5000株(马海姆或德国)。以上项目包括: ①树苗购买、拉运、种植、浇水、施肥(复合肥料1KG/10平方米)、一年养护费、人工费; ②旧草坪铲除拉运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换新土0.4m厚、场地平整等拉运费、人工费、买土费; ③含营业税; ④当地政府要求的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施工引发的外协费,苗木检验费等。 2.2施工地点:①陕西省靖边县长庆基地采气一厂办公及生活小区;②陕西省靖边县城北采气一厂第一净化厂;③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纳林河镇清水湾村采气一厂第二净化厂及北区倒班点;④陕西省安塞县化子平镇鲍家营村采气一厂第三净化厂及南区倒班点;⑤陕西省志丹县张沟门村采气一厂第四净化厂;⑥陕西省志丹县双河区采气一厂第四净化厂倒班点。 2.3 计划工期:乔灌木等种植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5月30日; 草坪种植2015年5月1至2015年6月20日。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4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 3.2.5安全要求: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6项目经理资格: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或园林专业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3-3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4-07 17:30:00.0 |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31日起至 4 月 7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见现场指示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4-21 10:00:00.0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21 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集中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兼报多个项目和标段,只提交一份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 |
六. 开标 |
招标人:行政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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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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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5-04-21 10:00:00.0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见现场指示牌)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 邮编: | 710065 | 联系人: | 向远明、强维文 | | | 电话: | 029-85239977 86533155 | 传真: | 029-85239977 | 电子邮件: | gx85239977@163.com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 | | 账户名: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账号: |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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