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城前镇2015年度长防林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邹城市城前镇石门村、魏兰村、前瓦屋村、连庄村、越峰村。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96万元。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即日开工,2015年9月10日前竣工,2017年12月31日完成总验收。
2.4 招标范围:邹城市城前镇石门村、魏兰村、前瓦屋村、连庄村、越峰村长防林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五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石门村长防林工程1小班135亩、2小班260亩,共395亩,投资约37.92万元;
二标段:魏兰村长防林工程1小班110亩,投资约10.56万元;
三标段:前瓦屋村长防林工程1小班125亩,投资约12万元;
四标段:连庄村长防林工程1小班62亩,投资约5.952万元
五标段: 越峰村长防林工程1小班114亩、2小班190亩,共304亩,投资约29.1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栽植树木经验的法人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所在村委会能够提供相应经验履约能力证明。
3.2 投标人仅限户籍所在地为邹城市城前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邹城市城前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投标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4.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身份证和村委会开具的履约施工能力证明,以上资料均为有效原件,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4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邹城市城前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城前镇 地 址: 济南市经二路131号
联 系 人: 宋丙伟 联 系 人: 张旋 杭婷婷
电 话: 0537—5819628 13668674699电 话:18654773468 15853780029
传 真: 传 真: 0537-529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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