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编制采购服务根据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以宁政发〔2014〕236号文要求编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采购人为南京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三五”规划》编制采购服务工作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规划范围:南京市行政辖区 1.2规划内容:按主要内容包括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问题,发展趋势判断、发展目标和指标,主要任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场治理力度、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项目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1.3规划编制周期: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1.4验收标准: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政府批复。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2.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2.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2.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2.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2.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2.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出售磋商文件时间于2015 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4日每天 9 时00分至 17 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审核和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1)、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备查) 4、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点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 联系人:李德扬 联系人:周先生,唐先生 电 话:025-83247336 电 话:025-88867195,025-88867196 传 真:025-8324733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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