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5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1. 评标方法 7.2、本次评标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2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 财务状况 |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 企业信誉 |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 其他要求 |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 联合体投标人 |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2条款细化填列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投标人须知”1.2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工程造价100分,总分100分。 2.2.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2.2.3工程造价评审 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96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C=A2×K,A2为二次算术平均值,K值为95%)的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提供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认定其为无效标。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2.2.4.4市场信用评价(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3%的比例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