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高新招字[2015]第 0401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岗三纬路路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建建设立项领导小组以鹰高新自建字[2015]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鹰潭炬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本项目投资:560882.07元; (3)招标范围:46盏LED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建设地点为: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 (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5月,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在本项目开标前被确定为鹰潭市预选承包商库中的单位。预选承包商库名单以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文件为准,可以在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查询(http://www.yingtanjs.gov.cn/)。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请点击附件下载); (2)招标资料费400元,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证件参加资格后审 开标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件、证书原件: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开标时必须到场。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5)五大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 (6)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不出席开标会的按弃权处理。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且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投标网和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鹰潭炬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限公司鹰潭分公司 联 系 人: 谭先生 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 18607012709 电话:18170193258 招标人: (章) 招标监管机构: (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2015年 4月 1 日 2015年 4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