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城郊龙山山地森林公园(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武县林业局环城绿化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140925)RXYZB -2015-005 2.2工程名称:宁武县城郊龙山山地森林公园(二期)工程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凤凰镇 2.4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75万㎡ 2.5工期:一标段 120 日历天 二标段 18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本工程划分标段 一标段:文笔塔(龙吟塔) 二标段:公园中心(纪念)广场、广场铺装、纪念碑、名人园、四个特色亭、碑廊、吊桥等景观建筑的建设及服务中心、公厕、蓄水池、环园路、人行道等辅助工程的建设;同时对公园各个建筑及斜坡过渡区进行绿化亮化工程,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弱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规费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份. 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4.4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 600 元, 二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林业局环城绿化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扬 联系电话:13633509396 招标代理: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室 联 系 人:王小青 联系电话:13453402873 0351-836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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