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RHZB-201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备仓库专用道路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国家储备物资局以国储局基建【2014】186号及国储局基建【2014】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三五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3353延米。 2.2 招标范围:经审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的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8号、9号 ;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工期168日历天; 2.6 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管[2015]9号)确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的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有形建筑市场施工招标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 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省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仁海建设项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座三楼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三五处 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8号 联系人: 黄会敏 电话: 1308689890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3号晨光花园A栋楼602室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张威 电话(传真): 0431-855316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