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2 一、项目名称:十渡过镇马安村综合健身广场修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TCCX-2015SDZ0740 三、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十渡村 五、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 七、采购内容:健身广场修缮改造,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绿化工程等 八、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4月02日至 2015年 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到11:30,下午13:30到16:00(北京时间,),到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四单元301室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6)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报名。以上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十一、报名时间:2015年04月02日-2015年04月03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3:30到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有限公司(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四单元301室) 十二、当报名家数超过四家(含)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择优确定四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十三、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1968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