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正茂[2015]招字第019-1号 开标时间:2015-04-2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林业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5]招字第019-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3省道峡漳线(牛山环岛—长限环岛段)机非分隔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养护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林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长乐市S203省道(牛山环岛—长限环岛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171146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203省道峡漳线(牛山环岛—长限环岛段)机非分隔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养护范围内乔木、灌木、地被进行浇灌、施肥、除草、扶正、培土、松土、修剪、补植、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保护等养护,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养护期限为36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乐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源野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6.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且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司代表处。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 注:203省道峡漳线(漳港环岛—长限环岛段)机非分隔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养护工程共分2个标段(分为: 203省道峡漳线(漳港环岛—牛山环岛段)机非分隔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养护工程、203省道峡漳线(牛山环岛—长限环岛段)机非分隔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养护工程),分别进行公开招标。允许投标人申请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取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已获得先行开标标段工程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另一标段工程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环节。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 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当持职称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林业局;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三峰西路323号;邮编:350200; 电话:0591-28822106;传真:0591-28817590;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龙山街道32号龙山新苑2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92791 13358209912 ,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105 1010 0100 1693 59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203省道峡漳线(牛山环岛—长限环岛段)机非分隔带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养护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203省道峡漳线(牛山环岛—长限环岛段)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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