埭头镇2015年绿色乡镇造林绿化、绿色屏障林带修复及封山育林工程
招标公告 海都[2015]莆招字HD-033号
本招标项目 埭头镇2015年绿色乡镇造林绿化、绿色屏障林带修复及封山育林工程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海都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秀屿区埭头镇 ; 2.2招标内容: 造林绿化 2.3招标规模:1)绿色乡镇造林面积100亩;2)绿色屏障林带修复面积150亩;3)封山育林600亩。 2.3工期:种植工期30天、封育、养护期1年; 2.4最高限价:2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莆田市林业局核准的造林工程资质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独立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15 年4月 3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心网(http://www.ptfwz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上下载的为准。 4.3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5年 4月7日17:00前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5年4月8日18:00时前,在莆田市秀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 元,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月 10 日0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 , 电话: 陈先生 ; 联系人: 13055698668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都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秀屿区笏石镇秀山街道(区实验小学大门口)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5558989 ; 联系人: 林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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