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739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常州市新武进二院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工程名称:新武进二院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武发改复[2008]39号 (2)工程地点:湖塘镇滆湖东路以南、夏城南路以东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8月~2011年10月(招标工期60天) 3、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发包内容 标段性质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 时间 1 景观绿化 施工 公开招标 160 2011年7月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承包类别1 资质类别1 0710 资质等级1 一级 承包类别2 资质类别2 0702 资质等级2 一级 承包类别3 资质类别3 资质等级3 注册建造师等级:项目负责人一名 4、其他投标条件: (1)、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常州工行湖塘支行 帐号:1105021209000124663 (在资格预审日前到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缴至以上账户,报名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鑫都大厦10楼1013室开具收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转帐方式转入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资格预审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5、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需带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另需本地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项目负责人最新一期养老保险证明; ⑤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⑥《报名申请表》; ⑦投标保证金收据。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6 、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1年 7 月 12 日~2011年 7 月 18 日下午17时;在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409室)。 联系人:戴晓冬、张新 联系电话:0519-89858063 报名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最新一期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审时间:2011年 7月 19 日上午9:30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5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410室)。 7、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 □资审合格全部抽签 □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8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 整。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0、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常州建设投资咨询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7月12日 |
报名期限: | 2011/7/12至 201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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