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2]1108号批准建设,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4]37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25%和商业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豫、鲁、苏、皖结合部的河南省永城市境内,项目起于永城市与安徽省砀山县交界处,止于济祁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连霍高速至永登高速段与G30(连霍高速)交叉位置,是山东济宁至安徽祁门高速公路永城境段的重要组成部分,途径永城市条河乡、芒山镇、薛湖镇,路线全长15.139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平原微丘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绿化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本次招标范围为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一类1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其专业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专业类别资质要求标段起讫桩号里程(Km)主要工程内容 A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资质JQLH-1K83+907.334~K99+046.36715.139主线及互通区、站区绿化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绿化等,缺陷责任期(自交工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单位信息(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包括所投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专业类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发送至hncx01@126.com邮箱,获取系统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登录“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hnjtztb.com.cn,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人报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购买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人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点击“确认购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将在招标代理人分配账号后由系统自动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上。投标人应自行保护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出现账户、密码被盗等均由投标人自负其责。 4.2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费用一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602081567710001;汇款用途应写明: ××(公司简称)济祁二期绿化A类;财务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71-86050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应在2015年4月28日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到场查验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永城市中原路南环路东南角永城东收费站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0370-51000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层 联 系 人:梁先生、吴先生 邮 编:450018 电 话:0371-86050021/15 传 真:0371-86050018 电子邮箱:hncx01@126.com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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