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郝家桥镇泾灵新村枣树田地面供水设施维修及村庄道路绿化供水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5]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次招标项目对3000亩枣树供水设施进行维修,包括更换¢63PE管3.5㎞,铺设¢16PE管100㎞,各类阀件、管件500件;环村5条道路绿化带铺设¢125pvc管18.4㎞,砌筑阀井10座,更换水泵及电气设备2台套,安装700亩地面管及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新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9家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联系电话:13309592234、0951-7805195、7805253/7805196/7805253。 4.2 需提供的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和安全考核证)、外地企业需提供水利厅《进宁备案登记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 投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民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悦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1)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951-555600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中兴路东侧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2号楼 邮 编:750400 邮 编:750400 联系人:白秀山 联 系 人:王丽荣 电 话:0951-3941618 电 话:0951-402524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NXHYZBDL@163.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建行灵武支行 账 号: 账 号:640012701000525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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