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821504070201项目名称中华麋鹿园自驾游基地转盘水景工程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 一、大丰市姜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中华麋鹿园自驾游基地转盘水景工程项目,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审【2014】327号。招标人为大丰市姜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进行网上投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华麋鹿园自驾游基地转盘水景工程 2.建设地点:大丰市草庙镇 3.工程规模:约213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日历天 7.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 段 名 称招 标 范 围合同估算 金额(万元) 1中华麋鹿园自驾游基地转盘水景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213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为确保不挂靠投标,开标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上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投标诚信保证合同),承诺内容包括不挂靠投标,中标后,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成员在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如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书。同时承诺投标时提供的业绩及其它投标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招标人可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加倍追偿。 (4)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执业证书;(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4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7)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8)由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②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是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有权部门的查询网址、验证码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 。 2.获取方式: 登陆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大丰平台)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必须及时在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本,导致无法投标或答疑等信息无法获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 八、投标申请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大丰招标采购网“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三天前将原件送至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其它说明 1、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3209820531010000003261,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支行,联系电话:0515-83927237)。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合同后退至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历天内从法人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提交,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或依法重新招标,同时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 2、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 www.dfzbcg.gov.cn。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丰市姜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草庙镇 联系人:袁军 联系电话:136451043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 0515-83839668 日期:201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