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JLGZL-2015DBAR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环岭街道道路景观绿地工程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12] 327号、[2014] 3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主岭市环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主岭市环岭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绿化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工程建设地点为公主岭市102国道以南,高铁火车站以北、岭西三路以东、环岭新城以西; 2.2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工期152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9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8日9时4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 招标人:公主岭市环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公主岭市 邮编:136100 联系人:王长捷 电话:18643190591 招标代理机构: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邮编:136100 联系人:李敬涛 电话:0434-6250100 传真:0434-62501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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