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5029006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辽宁沿海经济带班吉塔-窝岭公路高岭-葛家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中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宁沿海经济带班吉塔-窝岭公路高岭-葛家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2.2 招标单位:绥中县交通局; 2.3 建设地点:绥中县境内; 2.4 工程规模:该工程路线全长44.91公里,路基宽10.0米,路面宽8.5米,按二级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每小时; 2.5 资金来源:省补贴及自筹; 2.6 招标范围:辽宁沿海经济带班吉塔-窝岭公路高岭-葛家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7 计划工期: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共计153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10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相应资格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3: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13:30时将文件递交至绥中县交通局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交通局 地 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一号 邮 编:125200 联 系 人:李威 电 话:0429-3925801 传 真:0429-39258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 政 编 码:110166 联 系 人:徐成一 电 话:024-83733916-83 传 真:024-83733837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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