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吉市园林局、滨湖河景区管理处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昌吉市园林局、滨湖河景区管理处公园绿地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简要说明 1、采购文件编号﹕CJSCG-FW2015-004 2、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园林局、滨湖河景区管理处公园绿地养护 3、采购预算及管理期限: 一标段: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142万元/年以内,总价控制在426万元以内,管理期限3年. 二标段: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90万元/年以内,总价控制在270万元以内,管理期限3年. 三标段: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278万元/年以内,总价控制在834万元以内,管理期限3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6、质量要求:符合昌吉市园林绿化一级养护质量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园林项目经理证和园林工程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第一、二标段须在昌吉市园林局备案合格的单位。 4、第三标段须在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备案合格的单位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以上资质查验文件需单独提交(资质查验文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5、在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单位 三、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27日14:00点之前(不含节假日)凭供应商上述证书原件领取 2、领取地点:昌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长宁路17号) 3、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元)。 4、标书费用:不收取 5、要求必须勘查现场,现场查验资质时提供由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无法出具勘查证明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查勘现场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7日(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 联 系 人:温海蓉、周弋扬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真电话:0994-2528713 采购单位联系人: 昌吉市园林局 刘吉妍2325360 13899689206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 韩晓春 13609946836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4月28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五、开标 开标日期:2015年4月28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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