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师发改发【2013】14号、师发改发【2013】15号、师市发改发[2014]198号、师市发改发[2013]459号、师市发改发[2014]464号、师发改发(其他)备[2013]00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及单位自筹,建设单位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华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YSJSGC2015040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阿拉尔市1号、2号工业园区及大学生创业园; 建设内容:北环路长1386.93米,纬一路长1742.05米,纬四路长2378米,南环路长2042.51米;西四路长881米;纬二路长2129米,纬三路长861米,经一路3360米,经二路长3370米,东环路长3986米;西外环路长1200米;海升路长884.69米,高新路长875.92米,新越路长1095.45米;滨河大道路口120米,塔里木大道路口160米;各路段双侧40米每盏,配套低压配电箱及相关设施。本工程分标段实施。 招标范围:施工:太阳能路灯、LED路灯购置安装及配套低压配电柜及相关设施。 监理: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公司办公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件、信用等级报告等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联系人电话、邮箱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6. 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信用等级报告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兵建发〔2006〕79号文“综合评估法”。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华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景阳 电 话:1850997654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景路 电 话:13709979019 传 真:0997-2132655 地 址:阿克苏市栏杆路28号明珠花园小区院内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