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峰县经开区经二路(复兴路—迎宾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双发改招字[2014]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招标人为 双峰县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峰县经开区经二路(复兴路—迎宾路)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双峰科技工业园 2.3 规模:拆除原已破损的沥青及砼路面并外运;换填路基土方、分层碾压;修复已破损的沥青路面及砼路面;铺设排水管网。 总投资约27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合格 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拆除原已破损的沥青及砼路面并外运;换填路基土方、分层碾压;修复已破损的沥青路面及砼路面;铺设排水管网(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娄底市外企业按照娄建发[2014]117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娄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 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9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1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串标、围标行为押金(以下简称“押金”)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两项资金合计贰拾柒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 4月9日至2015年4月27日17:00内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及押金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开户名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双峰县支行 或 开户银行: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户:6009 0104 0005 376 账 户:8901 1420 0203 9509 2012 5.2 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上注明“双峰县经开区经二路(复兴路—迎宾路)改造工程项目”,如果未注明是“双峰县经开区经二路(复兴路—迎宾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帐情况,均以银行的入帐回单为准。 5.3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17:00时止,自行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理定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4月29日 9时00分,地点为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一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该投标人被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682147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4月9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朱女士 联系电话:13707383235、187738612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双峰县办公地址:县城城中路111号4楼,县自来水公司对面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738-6837359 邮 箱:sflf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