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口镇十一图村二期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采购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史口镇十一图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史口镇十一图村二期道路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参加竞争。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史口镇十一图村二期道路工程项目 采购人名称:十一图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十一图村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大众日报社4楼 工程规模:石灰稳定土,厚度20cm,面积1016.1平方米,厚度30cm,面积48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厚度15cm,面积846.75,厚度20cm,面积4480平方米;混凝土管道铺设64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内容:工程施工采购范围为史口镇十一图村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监理采购范围为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程地点:十一图村内 二、投标供应商企业资格要求 参与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外地企业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2014(2015)年度(有效)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投标人的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参与监理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外地企业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2014(2015)年度(有效)东营市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表,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监理业绩。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 参与施工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参与监理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竞争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提供企业以下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投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标建造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4(2015)年(有效)以来的年度资质验证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2份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报名。 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投标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4年度(有效)或2015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2份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报名。 注:社会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招标代理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0546-8017166 监督单位:东营区史口镇纪检委 东营区史口镇审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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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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