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7632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宏城广场周边绿化迁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天河区绿化第一管理工区现对宏城广场周边绿化迁移工程工程施工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宏城广场周边绿化迁移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绿化第一管理工区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3886611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622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5528390 三、建设地点:宏城广场周边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发包价:260880.1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7367.59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人民币0元)。 3、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质量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 3_天。(另苗木保养期为三个月)。 7、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8、踏勘现场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9、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 10、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1、缺陷责任期:按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审批的《广州市天河区零星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12、合同:按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审批的《广州市天河区零星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13、其他:招标代理费用及支付: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上浮20%执行。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的规定收取造价咨询费:3000元。本项目招标类型为工程类,承包意向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并在领取发包通知书前将此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五、交易公告发布时间、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 2、网上报名时间: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电子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网上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 注: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8开标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园林绿化施工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或以上)。 3、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共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②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园林绿化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③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注: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须按照本交易公告中设置的发包价填写。 6、承包意向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5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的提交 承包意向人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的承包意向人,建设单位应将其确认为报名不成功: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未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 ⑶ 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⑷ 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未按本项目设定的发包价填写的; ⑸ 未按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建设单位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承包意向人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八、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绿化第一管理工区 异议受理电话:020-38866111 地 址:广州大道中900号自编之一 二十一、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5/4/9至 2015/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