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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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4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江阳南路31号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0-3154364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钓鱼台路爱丁堡小区三号楼二单元二十七号传 真:0830-236675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宣先生联系电话:0830-2366757 |
其它内容 | 各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5年4月14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
备注: | 请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