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201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政协花园建设项目绿化及景观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7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政协花园建设项目绿化及景观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4 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东至空地、南至云友路、西至彩云街、北至云友北路。 2.5 计划工期:2015年5月12日—2016年12月31 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应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省金石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2套); (5)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联 系 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15943001609 代理机构:吉林省金石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066号 联 系 人:徐晓岩 联系电话:0431-89575158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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