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团风县委、县政府批准立项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工程概况如下:
1、本工程预计总投资约320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土方、道路、排水。得胜路道路工程:起点团黄大道,止点江北公路,设计全长1149.873M,规划得胜路路幅宽24M;湖滨路道路工程:长度为K0+000至K+900路线全长900米,机动车道为14M,非机动车道为5M,人行道为6M,花坛为2M,总宽为40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
4、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下旬,预计工期为 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
3、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
4、经查询,投标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2015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5年 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 4月16日下午4:30止。
3、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4、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1000元。
5、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1)投标申请人网上注册: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2)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3)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进行网上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6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562563824704;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4:30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3)本工程公共资源交易费、公证费、招标代理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①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招标人将以位于团风县NO2014-016SZ地块出让金支付本项目工程款(依据团风县规划设计院出具的该宗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如下:该宗地块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商业比<16%,限高50米,车位每100㎡/0.7位,交通入口湖滨路和两个街坊路,退线要求:湖北滨路退红线8米,两个街坊路各退道路红线5米,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国家技术规范执行,该宗土地四周界址见团风县NO2014-016SZ建设用地红线图,该图详见本公告附图。)该宗地使用权另行组织拍卖,土地拍卖的起始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参与该地块竞买,如中标人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抵付工程款;如第三方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如土地出让金低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低于部分由县政府货币支付给中标人,如土地出让金高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高于部分由中标人货币支付给县政府。
②中标人中标后应迅速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动工建设,如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取消该企业在团风县备案资格、取消在团风投标资格两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
③本项目由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团风县市政设施管理处共同监管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到场情况,并对相关违法的情形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2015年5月 5日上午8:00至9:00时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字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开始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00时。
十一、开标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团风县委、县政府批准立项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工程概况如下:
1、本工程预计总投资约320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土方、道路、排水。得胜路道路工程:起点团黄大道,止点江北公路,设计全长1149.873M,规划得胜路路幅宽24M;湖滨路道路工程:长度为K0+000至K+900路线全长900米,机动车道为14M,非机动车道为5M,人行道为6M,花坛为2M,总宽为40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
4、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下旬,预计工期为 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
3、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
4、经查询,投标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2015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5年 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 4月16日下午4:30止。
3、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4、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1000元。
5、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1)投标申请人网上注册: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2)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3)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进行网上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6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562563824704;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4:30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3)本工程公共资源交易费、公证费、招标代理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①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招标人将以位于团风县NO2014-016SZ地块出让金支付本项目工程款(依据团风县规划设计院出具的该宗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如下:该宗地块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商业比<16%,限高50米,车位每100㎡/0.7位,交通入口湖滨路和两个街坊路,退线要求:湖北滨路退红线8米,两个街坊路各退道路红线5米,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国家技术规范执行,该宗土地四周界址见团风县NO2014-016SZ建设用地红线图,该图详见本公告附图。)该宗地使用权另行组织拍卖,土地拍卖的起始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参与该地块竞买,如中标人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抵付工程款;如第三方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如土地出让金低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低于部分由县政府货币支付给中标人,如土地出让金高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高于部分由中标人货币支付给县政府。
②中标人中标后应迅速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动工建设,如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取消该企业在团风县备案资格、取消在团风投标资格两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
③本项目由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团风县市政设施管理处共同监管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到场情况,并对相关违法的情形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2015年5月 5日上午8:00至9:00时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湖滨路、得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字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开始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00时。
十一、开标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市政设施管理处
代 理 机 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新畜牧局一楼
联 系 方 式:0713-6306656 18972711389(吴女士)
监督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6088015。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市政设施管理处
代 理 机 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新畜牧局一楼
联 系 方 式:0713-6306656 18972711389(吴女士)
监督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6088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