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保护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保护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57%中央投资,43%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实验区内。 2.2计划工期:2015年5月9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计52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芦苇植被恢复50公顷,藨草植被恢复199.31公顷,生物围栏29.2公顷。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入吉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新址(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新址(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莫莫格保护区 联 系 人:刘海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陶情冶、申晓晶 电 话:0431-87644668、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