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504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散改造绿化工程—新园小区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第2015-24号文件 批准招投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散改造绿化工程—新园小区绿化工程 2.2 工程概况:小区绿化工程; 2.3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计划工期:2015年5月6日-2015年7月6日;共61日历天; 2.5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以上,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投标。 3.5信誉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单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均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均为10000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 联 系人:李雨轩 联系电话:0431-81805668、1384406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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