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1-6号楼(一期西侧)室外景观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7794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1-6号楼(一期西侧)室外景观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1-6号楼(一期西侧)室外景观及附属工程
2015年04月10日
招标编号:15023
开标时间:2015-04-22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1-6号楼(一期西侧)室外景观及附属工程(招标编号:HXZ(南)15023)已由顺昌县林业局会议纪要(20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西岗小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人民币约1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1-6#楼消防水泵房工程;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一期西侧(1-6#楼)室外景观工程;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一期西侧3-4#楼挡土墙;2012年度林业棚户区一期西侧6#楼北侧挡土墙工程施工图内容,具体工程量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3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信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刻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10日起至2015年04月14日23时50分止,登录顺昌招投标中心(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4%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投标报名号+投标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和顺昌招投标中心(www.sc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
地   址:顺昌县林业局     邮编:353200   
电   话:18960650833  
联系人:林文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邮 编: 350004  
电 话:0599-8307099       
联系人:彭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开户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帐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顺昌县招投标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图纸。
4、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5、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报名期限: 2015/4/132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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