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新光项目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5-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新光项目景观工程已由浦江县人民政府以浦政发【2014】27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虞宅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墙砌筑、公交车亭、景观亭、自行车廊、地面铺装、侧石、种植池、水池驳岸、汀步、绿化、景观照明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1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城市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3.6投标人不在被暂停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且不在暂停期限内的。
4.购领招标文件 4.1 网上购买时间和网址 4.1.1时间:2015 年4月13日9时至 2015 年4月16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4.1.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交易席位费5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0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15时前汇至以下帐户。 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帐号:362367577787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16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虞宅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虞宅乡 地 址:浦江县文溪西路62号 邮 编: 322200 邮 编: 322200 联 系 人: 冯阳标 联 系 人: 楼晨阳 电 话: 13626898988 电 话: 18329017168 传 真: 传 真: 0579-8808276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5 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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