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报国寺景区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LZCTP2015-1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类型: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15-04-13 11:30 到 2015-04-16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 7、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的,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2980067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北城峰景三楼)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5年04月16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