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招字【2015】 号 水岸莲华项目经九发改投资字【2012】105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小区室外景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岸莲华(一期)室外景观工程;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工程规模:约9万平方米,约25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壹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 3.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0年4月-2015年3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2000万元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不含道路绿化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中的任意一项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凭本企业CA证书无记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络上传电子资格后审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的方式)。 2.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投标递交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市(http://ggzy.jiangxi.gov.cn/jjzbw/); 3.投标人企业CA证书办理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流程》,九江市办理地点:浔阳区滨江路213号民政局8楼,联系电话:0792-8159907。 4.公告发布下载起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20日。 投标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否则将取消其投、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招 标 人: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敏,0792-8983575,15807927511 ) 招标监督机构: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中的任意一项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中的任意一项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