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通消防支队开发区中队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4万元 (3)工程地点:南通开发区 (4)工期: 30日历天 三、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如下:包括部分绿化整改、绿化苗木新栽、移植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提交的资料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六、凡符合本工程相关条件且对本工程有兴趣的施工单位,在2015年4月17日之前至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此项费用无论何种原因不退。购买竞价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第一次已报名且领取竞谈文件的单位,如有意愿继续参与,可与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领取最新的竞谈文件。 七、各投标人须在2015年4月22日15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五楼后勤处会议室,并在2015年4月22日15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工程招标公告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发布期间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如下: 1、竞价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有效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报价。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对投标人的一次报价开启后,由招标人组成的谈判小组分别与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但不低于成本的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谈判,谈判后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二次报价并作出承诺,承诺竞价文件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按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的下浮率分别同比例下浮,且各投标人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 5、定标原则 中标单位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报价为有效报价; 3)报价不低于成本; 4)在所有不低于成本的有效报价中二次报价最低的中标。 十、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朱仲英传真:0513-87101097 电话:0513-85920810-803 邮编:226009 E—mail:ntgs1101@126.com 招标人地址:崇川路与园林路交汇处 联系人:赵隐电话:13584733688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