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宁夏总队大营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宁夏总队大营区绿化工程已由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15】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永宁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验收补助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警总队大营区3期4区;
2.2项目规模:绿化面积173亩。其中1、绿化带内更换及铺垫种植土约6万方;2、打机井1眼,铺设供水管道、相关辅助设施和检查井等;3、种植各类绿化苗木及花灌木等1.9万株;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且从事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 14 日至2015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 4月 14 日至2015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永宁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邮 编:750100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孟庆新 联系人:刘 林、雍 洋
电 话:13995206352 电 话:0951-5969396、596934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xcxdnxfgs@163.com
传 真: 传 真:0951-596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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