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进口商品中心9、10号馆中央绿地改造工程己由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进口商品中心9、10号馆中央绿地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宁波国展中心
工程造价: 558416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预算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道路等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属于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甬保交发[2014]1号)文件确定的“市政(含园林绿化)类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围名单”
3.1.3投标人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无在建项目【具体按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贰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园林工程师(园林工程师需提供最近三月即2015年1、2、3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4日至 4月18日每天09:00—11:00;13:30至16:00(北京时间,余同)前,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留复印件)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4月22日14时00 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1204会议室(保税区创业大厦1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国展中心9号馆3楼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574-8799056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孔佳钰
电 话:0574-87939871
传 真:0574-87939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