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8109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龙泉组团项目剑川大道(立新路至环城南路段)和环城南路(公园南路至剑川大道段)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与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龙泉组团项目剑川大道(立新路至环城南路段)和环城南路(公园南路至剑川大道段)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与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招标序号:龙建招2015[1]-16号 一、 龙泉市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浙江龙泉工业园区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龙泉组团项目剑川大道(立新路至环城南路段)和环城南路(公园南路至剑川大道段)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与给排水)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龙发改规划[2012]43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龙泉市剑川大道(立新路至环城南路段)和环城南路(公园南路至剑川大道段) 。 (2)建筑规模: 剑川大道工程总长850米和环城南路道路总长1250米,道路总宽36米,标准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11米(车行道)+7米(绿化带)+11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4109.3471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需提供至开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无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2015年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15年4月16日起,同时在http://218.108.28.34/zjwz/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ne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5年4月16日起,网址:http://ne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其他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2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电话:13306788071),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龙泉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龙泉市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小芬联系人:?xml:namespace> 电话:0578-7769725 电 话: 0578-7766758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4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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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4/16至 2015/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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