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TZB-2015-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公安局绿化工程已由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余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扶余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扶余市公安局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扶余市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量 2.2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1日,竣工日期2015年08月11日,工期 92日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绿化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项目负责人本人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彩色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扶余市政务大厅一楼扶余县招标办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扶余市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公安局 地址:扶余市 邮编:138000 联系人:盛警官 电话:186438788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宏宇富辰小区B-25商企 邮编:138000 联系人:张晓利 王晓敏 电话:13596917971、15043899003 201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