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XZ-2015011号 开标时间:2015-05-0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JJXZ-2015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国家气象观测站配套道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4]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龙江街道苍霞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气象观测站配套道路起于红霞大道南侧,终点位于福清市气象观测站入口广场,道路全长654米,道路红线宽度7米,为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20公路/小时。本工程项目预算经福清市财政局核定为5758168元, K值=12% ,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507400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观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清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 2.6.2.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 3.3.1 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 16日至2015年4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人联系。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凭证上注明为“福清市气象观测站配套道路投标保证金”,可简写);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4 日 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5楼 联系人: 薛工 电 话:0591-851537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电话:0591-8781343 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 许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帐 号:1000 4081 698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