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凤凰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FZB2015-G008
一、张家港市凤凰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凤凰镇工业园区片林绿化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 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凤凰镇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53000平方米,栽种香樟2263棵,重阳木300棵,乌桕222棵,朴树204棵。估算价:28.99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4月25日至2015年5月15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如下:
凤凰镇工业园区片林绿化工程:绿化面积53000平方米,栽种香樟2263棵,重阳木300棵,乌桕222棵,朴树204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三级及以上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三组及以上单位。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具有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职称;
(2)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
(3)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六、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记录(包括工程无故拖延,不竣工验收、无理由不缴纳养护期考核扣款)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虽然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已经过期,但能够提供相应资质审批机关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正在办理其资质就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 资格预审时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近3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下同)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责任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8.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开始时间至资格预审结束时间止;
9.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10.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入围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八、其它事项:
1.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报名时领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
2. 报名经办人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3. 报名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要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3个月(2015年1月-2015年3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经办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4.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情况,将在资格预审后投标人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规定。
5、申请人于2015年4月17日至 2015年 4月17日每天上午 8时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到 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节假日除外)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4:00。
8、招标人地址:凤凰镇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公园路50号
联系人:张慧传真:0512-58987839 电话:58987839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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