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金塘沥港农民公寓A绿化工程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单位: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金塘沥港 工程概况:本工程绿化面积约2278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地机械平整及碾压、加填绿化种植土、苗木种植、支撑、草绳绕杆、一年养 护等。 工程造价:约 55 万元,下浮率区间: 6%~ 9%。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0 日历天。 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标准执行建城[2009]157号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项目主管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标准执行建城[2009]157号文件) 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4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项目主管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5项目经理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岗位证或C类安全考核证)、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项目核销记录)。 4、其他要求: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 5、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 4月17 日至4月 21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15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到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小周 联系电话:0580-8260928 传 真:0580-8260928 后续相关信息详情见金塘综合服务中心网 http://www.zsjtisc.com 招标单位盖章: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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